呵呵, 我們是可以討論一下.
就您舉例子, 事實上, 您在總統官邸吃飯, 對您來說, 當然您個人的純私人活動, 但是, 因為那是總統官邸, 那不是私領域唷. 首先, 你要能以總統之賓客身份進入總統官邸, 需要許可及授權, 這一些都有官方的程序及規定. 執行查驗者為政府公務人員. 再者, 飲料飯菜, 使用的餐具食器, 在場的接待人員, 清潔人員之薪金, 飲宴使用之水電費用, 全部都是由政府預算支出. 總統用公費請誰吃飯, 是需要向人民負責的. 公務部門的一切活動需要備有紀錄供查核, 審計, 調查 (值得留意的是, 這些機制都是法定且具有"強制力"的) 這就是公領域的特色. 總統官邸是公領域是沒有疑問的, 因為其所有權為中華民國政府, 政府為主權機關, 依照憲法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因此, 總統官邸的最終所有權, 就是人民全體. 在人民的財產上之行事, 當然都是涉及公領域, 需要以公領域的標準去檢視.
舉個美國的例子, 白宮是美國總統的住家, 美國總統當然時常邀請賓客來白宮. 很大一部份的這些活動雖是私人性質, 但是也都需要留下紀錄, 也要受到社會的監督. 為什麼? 因為白宮是國家公器, 其使用--在其中的活動, 不論是私下或公開的性質, 一律是公領域. 當年克林頓任美國總統, 為了籌募競選經費, 將民主黨的金主請至白宮招待, 讓他們住宿著名的林肯套房...進而私下標出捐助經費的"價碼". 這樣子的舉動, 經媒體發現, 就受到美國朝野的評擊, 成為名噪一時的"林肯套房"醜聞. 誠然這種克林頓此種作為並不違法, 白宮作為總統住宅, 林肯套房也不是公共空間, 但是正是因為總統官邸是公產, 總統個人固然有權使用, 但是其公領域的特質, 使公眾及社會有權去監督白宮的活動. 如果發生在那裏的事件不受人民的支持, 則主事者要負起相關的政治責任. 同樣的在柯林頓任內, 發生了其和助理的誹聞--由這個案件我們知道, 誠然二個成人之間的交往是純私人性質, 美國也沒有通姦的刑事罪. 但是他們的關係同樣也要受到司法單位的調查, 這是因為當事人是公務員, 而且他們的關係發生在白宮, 所以這當然就變成的公領域的事項.
公私領域適用的標準及法規不同, 小弟不否認在有些特定情況下, 在一個科技不斷進步的社會中, 難免會有新事物發生, 公私領域穿插或難以判定的情況, 但是在大部份的情況下, 這些東西都有明確的界線 (或應該有明確的界綫), 否則人們如何依從呢?
將公共空間和公領域混為一談, 是不正確的. 因為那是錯把應該由"所有權"為出發點的觀點, 用"使用者 (甚至不是使用權)" 的出發角度解讀, 進而產生混淆. 一旦這個弄不清楚, 則就十分容易會產生公私不分, 公器私用, 以私害公又或是相反的情況發生. 更可怕的, 是很多人是在不知不覺當中有了這樣子的混淆而不自覺. 這種情況比混淆的存在本身更讓人覺得擔心.
今日的台灣, 我們在很多層面上的法治, 社會及公民教育不足, 造成許多人對公私領域的分辨的認識基礎仍然薄弱. 所以才會發生許多公私不分的情況. 錯把公領域當私領域者, 上至政府官員將公費當作是給個人的補貼而隨意花用, 下至民眾在自家門口的公眾道路上私劃車位佔用, 商店佔用人行道作生意等等. 錯把私領域當公領域者, 則上有媒體濫用"公眾有知的權利" 為理由去侵犯民眾個人隱私, 下有例如在私人網站上主張州官VS百姓的理論, 又或是遇到不服管理人員就大叫"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你憑什麼刪我的文章" 之類混淆的論點.
相對於很多其他的事情, 在網站上發生的這些事情固然很小, 影響也不大. 但是不能否認的, 它們突顯出了許多民眾把一些公領域的原則拿來用在私領域上主張. 當然很多這樣子做的人其實很明白的知道這種主張是沒有基礎的, 他們只是故意想來亂而已. 但是另一方面, 我們也確實需要接受, 有一些民眾是真的沒法子把這些界線劃分清楚. 而像這樣子的情況不斷的發生在各種層面上, 讓台灣成為一些人口中所謂"理盲而濫情"的社會. 個人認為, 我們不用完全去接受那種批評, 因為台灣是一個年輕而有活力的社會, 在進步的過程中, 難免會有一些這樣子的情況發生. 其實每一個社會都會經歷這個階段. 事實上, 除了不斷的前進, 任何人也沒法子一夜之間就將我們的社會轉化成為一個"理智而溫情"的社會. 我們可以作的, 就是認知到我們的不足, 努力的去學習及改進. 透過交換意見及看法, 將這些觀念傳達出去. 而這正是交流本身的價值所在.
個人認為, 讓一個園地(不論是公領域或私領域)能夠成為交流的平台, 比什麼意氣之爭, 私人恩怨及情緒的表達要更重要. 誠然沒有任何管理方式或風格能做到讓每一個其他人都滿意, 但是取其最大公約數是必要的. 如果這樣子符合大眾期望的決定讓一些其他的朋友們覺得不開心, 雖說是遺憾, 但是仍是必要的選擇. 相信大部份的群眾需要能夠諒解這樣子的情況.